为贯彻落实好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兰州市检察院制定《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意见》并下发县区检察院,结合行政检察职能,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专项整治中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助力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
兰州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从专项整治中获取检察监督线索,立足行政检察职能,找准助力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将“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行政检察监督,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提供司法保障。
迅速向本院领导专题汇报《关于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立即行政检察干警传达学习,吃透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参与整治的重点方向主要聚焦在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和其他有关问题六个方面。
立即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联络员,主动加强工作衔接,健全请示汇报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两级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确保检察机关参与专项整治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加强“四大检察”衔接配合,畅通检察机关内部线索审查移送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的联系配合,发现涉嫌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情通报、案件会商、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等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以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导向,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一线执法能力水平、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有效提升。
结合兰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公安交通执法领域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质量“双提升”亮点工作,把握好行政检察监督标准依法全方位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积极稳妥查处辖区内公安、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发现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树立典型案件培育意识,办理一批能推动深层次问题有效解决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类案,以“我管”促“都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专项整治工作添彩。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为实现执法理念方式明显优化、执法能力水平明显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进、执法环境明显净化、制约监督体系明显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六个明显”工作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