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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检要闻

5天拘留,刑期未抵扣?检察官依法监督纠正

时间:2023-07-26 09:34:22 来源:   点击数:

近日,兰州市大沙坪地区检察院监督纠正一起兰州市某监狱服刑罪犯刑期计算错误案件,经纠正后,罪犯何某某的刑缩短了5天。

案件经过


兰州市某监狱驻监检察室对刑期即满的何某某谈话时,何某某提到,他在被取保候审前还在某县看守所拘留5天,但法院判决刑期未将这5天予以抵扣。驻监检察室迅速将这一情况向院里反映,大沙坪地区检察院立即组织员额检察官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审查该犯的起诉书、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初步认定何某某刑期计算有误。

为保证法律实施的严肃性,切实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大沙坪地区检察院即刻派员赴原审法院调取了该案的侦查卷、审判卷,对拘留时间、取保候审时间、执行通知书刑期起止时间进行了重点审查。经查,原审法院未将该犯在某县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属刑期计算错误。

考虑到该犯刑期即将结束,若其刑满释放后刑期才得到纠正,很可能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为此大沙坪院加快办案节奏,积极与某市检察院及时沟通协调,并向该院制发案件线索移送函,并附寄相关取证材料。7月10日,某县法院向兰州某监狱送达予以更正的执行通知书,将该犯在看守所拘留5日予以折抵。与此同时,大沙坪检察院要求驻监检察室监督执行机关按照纠正的《执行通知书》的刑期起止时间,安排好何某某的出监教育时间,确保该犯的教育改造效果。

刑期更正后,驻监检察官与何某某进行了交流。得知这一消息的罪犯何某某激动不已,听着检察官语重心长的嘱咐,何某某表示自己经过服刑改造,真心悔过,出狱后一定吸取昔日教训,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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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通过这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的办理,有效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传递了司法温情,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更让罪犯在刑事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