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间借贷诉讼”“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屡禁不止。为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需求,贯彻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近日,兰州市检察院牵头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通过发挥职能优势,推动形成公、检、法、司密切协作、合力整治的格局,营造诚信
公
平的法治环境。
一是统一认定标准,强化精准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为基础,《机制》共39条,分为总则、防范措施、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附则六个章节,就虚假诉讼的概念、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易发领域、审查的重点等予以明确。规定了各机关在查办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要相互配合协作,对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处理配合、人民检察院的调查取证权、监督方式及结果反馈机制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强化线索甄别合力。
二是强化调查核实,加大查证力度。用好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原告起诉依据、当事人之间的配合情况、当事人出庭情况、审理期限、结案方式等核心环节,用好调查措施,强化检察监督的刚性。《机制》规定公检法司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的途径并对发现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相互移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及时交流案件信息,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联合查办,明确刑民追责同步推进,形成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日常联络、会商研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实现线索规范移送、调查取证优势互补、提高虚假诉讼办案质效的目的。
三是坚持长效常治,推动源头治理。发挥制度机制的防范约束作用。健全防范与打击虚假诉讼的定期通报制度,增强制度机制落实的针对性、严密性、有效性。坚持打防结合,强化系统治理。在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非法职业放贷人”等非法金融活动中虚假诉讼的同时,强化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从源头上铲除“套路贷”“非法职业放贷人”等非法金融活动虚假诉讼的滋生土壤。实现对虚假诉讼早预防、早打击,推进溯源治理。同时,针对司法人员、律师等参与虚假诉讼的,依法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今后,兰州市检察机关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综合利用法律制度设计、职能设置以及组织领导方面的优势,不断完善改进工作,汇聚防范、惩治虚假诉讼的合力,构建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多部门联合防范和惩防虚假诉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