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基层动态】检察为民办实事:已查封的房产被卖掉了……

时间:2021-11-04 20:40:02 来源:   点击数:
SAFE
民事执行监督




“2020年4月我们公司就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一年多过去了,查封的五套房产一直没有进入评估拍卖程序,而且其中一套房产被卖掉了,还办理了过户手续”,近日,甘肃某建设公司向安宁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案 情 介 绍

甘肃某建设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纠纷,经法院调解,某房地产公司需向甘肃某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约70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某房地产公司向甘肃某建设公司付款170余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2020年4月,甘肃某建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某房地产公司名下5套房产,甘肃某建设公司遂向法院提交了评估拍卖申请书,但一直迟迟未进入评估拍卖程序。期间,其中一套已查封房产被售卖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检察监督

受理案件后,安宁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组迅速与该案现承办法官取得了联系,调取执行卷宗,详细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并同法院执行人员一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就查封房产被售卖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在已出售房屋无法追回的情况下,通过排查,发现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名下尚有其他两套房产可以进行首封,遂建议法院立即采取查封措施,同时对法院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口头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尽快依法对查封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现该案件已顺利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监督申请人也听取了承办案件检察官的建议,决定息诉罢访。检察机关将对该案后续执行情况持续跟进监督。

安检普法小课堂

1.什么是民事执行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哪些人可以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3.怎样申请?

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时应提供的材料有:
(1)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3)相关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所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及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4)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