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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基层动态】参与基层治理 彰显检察担当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参与“社工委”工作

时间:2022-04-01 09:47:53 来源:   点击数:

为助力兰州新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社工委”有机融合,积极推动兰州新区构建“党工委引领,社会化共建、社区化共治、邻居式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打造资源共享多元力量参与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提升新区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以“社工委”为载体的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社会综合治理。





一、建立联系机制


兰州新区检察院各部门、三个支部、工会、妇联、团委在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下,主动联系共驻共建火家湾、辖区等社区,积极参与“社工委”建设,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社区力所能及提供政策、人力、物力、场地、设施等支持。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围绕理论宣讲、法治宣传、生活服务等方面,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文明实践活动,主动认领社区交办相关事宜并积极落实,力所能及协助解决具体问题,形成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八项行动”



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提升行动。全面使用“兰州新区道德讲堂”智慧平台和新区检察院“道德讲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二是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聚焦公共场所道德遵循、公共环境秩序维护,组织党员干警广泛开展市民文明礼仪教育、不文明行为整治纠正;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饮食文化,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行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引导全院干警和身边的群众倡导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的良好风尚。四是开展诚信建设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创建活动,自觉参与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五是开展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宣讲,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六是开展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向共驻共建火家湾社区捐赠图书1314册,价值约7万元,内容涵盖党建、农业、科技、文学、历史、法律等多方面,更好丰富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七是开展文明出行提升行动。结合酒驾案件办理,组织干警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普及文明交通常识,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八是开展“移风易俗”深化行动。结合法治宣传,开展“移风易俗除陋习、文明创建树新风”宣传实践活动,倡导简约适度、厚养薄葬、文明祭祀等现代生活理念,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和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三、严明工作要求


一是主动与社区联系对接。主要负责人需每月到社区参与活动1次以上,每个月派干部到社区参与活动5人次以上。本院参与“社工委”工作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测评验收和复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个人参加活动情况由承办人统计并将名单报送到政治部纳入绩效考核。二是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推动任务落实见效。根据“社工委”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和院计划安排,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其他干警积极参与活动并配合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三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服从各项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服从社区党组织和工作组安排调度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 |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