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公正担当,让我们一家人切身感受到了正义的温度。”在西固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拿到司法救助金的岳某某激动地说。
岳某某系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2022年1月的一天,因对方故意伤害致蛛网膜下腔出血,花费医疗费八千余元。经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司法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
作为家中唯一劳动力的他工资收入微薄,既要赡养母亲抚养幼女,还要维持家庭生活的日常开销,且案发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对本就生活不宽裕的岳某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了解到这一线索后,主动与被害人岳某某联系,并通过走访其工作单位及户籍地、现住地,实地查看其生活、生产条件,详细询问其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享受国家有关救助政策和赔偿等情况。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引导岳某某向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经该院认真审核,认为岳某某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第一时间将救助金发放到岳某某手中。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救助一个当事人,挽救一个家庭”的司法办案理念,积极落实“铸忠诚警魂”活动相关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对进入检察环节急需解决现实困难的被救助弱势群体,优先救助,充分体现“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开展司法救助后,持续跟踪关注被救助人后续生产生活情况,做到“一次救助、持续关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检察更暖温度,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刑事案件被害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群众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