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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兰州七里河:不服从监管,收监!

时间:2023-04-26 09:33:20 来源:   点击数:

近日,七里河区检察院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赋予的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城关区法院对不服从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收监执行。

在社区矫正期间, 社矫对象马某日常不服从监管,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七里河区司法局已先后三次给予其警告处分,但仍不改正。七里河区检察院收到区司法局关于对社矫对象马某提请撤销缓刑的意见后,依法对全案进行了审查,通过核实相关材料,认为马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制发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该局对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启动收监执行程序。后七里河区司法局向城关区人民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今年3月,法院依法决定将马某收监执行。



自“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七里河区检察院为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主动对接兰州市七里河区司法局,以马某收监执行案为典型个例,以工作协同推动类案监督,与辖区15个司法所就强化日常监督等工作进行交流,预防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矫正对象再犯罪等现象发生,确立了“坚持增强管控”和“坚持精准实策”的工作思路,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七里河区检察院将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转理念、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牢固树立问题意识,规范工作流程,细化监督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质效,真正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转变为社区矫正机构规范高效开展社区矫正的内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