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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关:让“捕鱼人”变“补鱼人”“监督+协作”保护黄河流域生态
时间:2025-12-12 15:31:59 来源: 点击数:
为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加大水生生物保护,12月10日,城关区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城关分局在体育公园码头附近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经相关专家指导,在确保科学放流、规范放流的前提下,杨某某、易某某等四人购买的1600余尾裸裂尻鱼被投到黄河水域。
2025年3月底,杨某某、易某某等四人明知黄河流域处于禁渔期,电鱼属于违法行为,为寻求刺激,四人仍集资电鱼,由杨某某于2025年3月在网上购买电鱼设备,后四人多次在兰州市城关区某街道附近黄河沿线,通过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活动,电鱼所得渔获物由四人带回食用。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锚定生态文明建设航向,将打击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与守护黄河流域生态紧密相融、同向发力”,办案检察官这样说道。“以‘增殖放流助力生态修复’为举措,用‘以劳代偿’的司法实践,让破坏生态者直面责任,为受损生态“买单”。拧紧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安全阀’,用实际行动阐释司法担当、绘就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同频共振的生动画卷”。
近年来,城关区检察院主动服务生态治理,加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诉讼监督,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举措积极参与守护“生态绿”。城关区检察院将继续扎实开展“黄河水清 水润兰州”行动,紧盯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探索黄河流域生态修复、生态恢复、生态保护路径,高质量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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