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季度党支部专题
组织生活会的安排
机关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和《兰州市检察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现就召开2018年第一季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如下:
一、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
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来行动。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深刻理解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抓实关键环节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重点做好以下4个环节的工作:
1、领学宣讲、集中培训,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认真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深刻认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
2、对照党章、联系实际,查摆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和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主要查找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方面的问题。
3、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深刻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做好记录。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定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要切实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4、拿出过硬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做出整改承诺。突出问题一定要督促其马上改正,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支部要及时批评纠正,督促其整改。
三、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好集中学习;二是落实好谈心谈话;三是充分征求意见;四是写好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五是支部书记认真审核全体党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六是邀请分管院领导、所在支部院领导到会指导点评。
2、严格会议程序、内容。一是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二是全体支部班子成员及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其他党员同志提交书面对照检查材料;三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做好会议记录。
3、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在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各党支部确定会议时间后提前2天书面报机关党委。
4、抓好整改。一是各党支部要制定好班子整改措施;二是每个党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承诺;三是整理好对照检查材料。
各支部将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于3月24日前书面报送机关党委,其他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在党支部留存。
联系人:南碧芸 联系电话:8358709
中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