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追薪” 帮讨劳务工资护民生
“拿到民事裁定书我们心里也就踏实了,感谢检察院的干部,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们老两口的血汗钱就打了水漂了。”兰州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处长杨文军接到“返乡走亲”对象榆中县马坡乡马坡村刘某某来电,向他帮助追讨两万元的劳务工资表示感谢。
2024年2月,杨文军在开展“返乡走亲”活动中,通过和刘某某夫妇的交谈了解到,步入花甲之年的刘某某夫妇,家境贫困,因家中有年迈老人需要照顾、妻子有慢性病长年吃药,所以选择就近在县城周边打零工挣钱补贴家用。2022年3月至11月间,刘某某夫妇受雇于梁某某经营的菜库洗菜、码菜,被拖欠工资共计两万元,经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刘某某夫妇决定起诉,但由于他们年纪较大、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手段单一,证据薄弱无法立案,一时间陷入困境,两万元的辛苦钱还能不能要回来也成了老两口的“心病”。
杨文军在收集到他们讨薪无证据、维权困难的线索后,认真查阅了《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等方面的资料,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的同事沟通、请教,了解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行政监督、支持起诉等能够帮助刘某某追讨劳务工资的途径和可行性。最后经过综合考量,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检察院支持受损害的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帮助刘某某夫妇讨薪。杨文军及时联系榆中县检察院反映了刘某某被欠薪的情况,榆中县检察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积极开展调查走访、联系欠薪当事人、固定补强证据并通过支持起诉为刘某某提供了法律帮助。在市县两级检察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刘某某夫妇拿到了梁某某于2024年7月30日前结清刘某某夫妇2万元劳务工资的裁定,卸下了压在心头的担子。8月份,杨文军在回访刘某某时了解到梁某某仍未结清拖欠工资,刘某某已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9月3日,刘某某拿到了被拖欠的两万元劳务工资,历时两年的 “讨薪”路终于走到尽头。
“民生福祉无小事。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件“小事”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具体体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传递检察温度,也是检察工作的法定之义。”老两口的讨薪案件结束了,“返乡走亲”、检护民生依然在路上,我们是劳动者身边的“追薪人”,我们也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