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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0-02-10 14:30:40 来源:   点击数:

兰州市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对受理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决定逮捕、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五)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看守所等监管改造机关的监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六)派驻乡镇检察室负责开展法律监督,协助侦监、公诉部门对基层派出所、基层法庭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监督乡镇、村级组织政务、财务、重大项目等应当公开的事项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全院总编制数为30人,其中,政法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制3人。现我院实有干警27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25人,工勤人员2人);聘用书记员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829.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9.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4.34万元,下降8.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政府安排,压缩2020年政府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19年12月划转至县级纪委监委5人,调出1人,人均公用经费及相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829.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829.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4.34万元,下降8.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政府安排,压缩2020年政府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19年12月划转至县级纪委监委5人,调出1人,人均公用经费及相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比2019年减少4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19年减少1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2019年减少5.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2019年减少6.1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748.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3.5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1.6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526.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0.75万元,减少17.37%,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比2019年减少4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19年减少1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2019年减少5.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2019年减少6.1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7万元,减少15.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追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5万元以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经费10万元。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0个。

3、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88万元,检察综合业务保障经费57万元。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1.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42万元,减少21.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计接待对象主要为上级院及其他同级各检察院、人大代表等来我检察院的交流、调研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0年减少40万元,减少76.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0年人员减少,公务用车改革后压缩公务用车使用率,运行维护成本相应减少。

(四)培训费1.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41万元,减少91.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由于每年法律条文的更新,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加强了对基层院办案人员的培训,2020年线下培训较少,多采用网络培训。

(五)会议费0万元,2020年未安排会议费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92.7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7.51万元,减少51.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转隶人员转出,人员经费减少,应省财政要求精简办公。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有 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8.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7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610平方米,价值272.9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88.4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11.79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24.4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1.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总体绩效进展概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保障检察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为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后勤服务管理,办公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采暖及维修维护服务。通过完成以上工作,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2.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资金)总体绩效进展概述:(1、为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提供强有的办案保障。突出保障重点,着力保障司法办案、检察改革、教育培训的经费需要。2、切实履行发挥好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3、及时办理行政案件,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维护好法律监督实施职能,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4、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检察业务装备建设,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手段体系,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以上两个项目通过产出、效果、影响力三个绩效指标,实现全年绩效评价进展。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一:《皋兰县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二:《皋兰县检察院项目绩效目标表》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