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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时间:2024-01-25 16:43:49 来源:   点击数: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  作者:应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一次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2021年6月,党中央第一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奋力书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

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既要从政治上着眼,旗帜鲜明讲政治,又要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最大的责任,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讲政治是具体的、实践的,必须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从行动上践行对党忠诚。

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这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始终坚持“严”的一手决不动摇,坚决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持“严”的震慑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规范“宽”的一面,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发挥好“宽”的教育作用,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进一步严格依法落实,关键在规范办案、提升质量上狠下功夫,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适应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大幅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战略任务履职尽责。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法治提供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平公正的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切实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市场信心,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促进经济运行持续稳定向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做实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办出彰显制度价值、具有重大效果的案件,为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提供有价值的实践样本。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落实监检衔接机制,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坚决落实好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领域行业腐败治理等党中央反腐败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以检察为民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坚持、全力做实。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认真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检察履职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信访矛盾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检察听证对于化解申诉信访具有积极作用,必须注重质量,进一步做实、做优。司法救助重在用足用准,把救助金真正用到“刀刃上”。未成年人检察需要持续深化,健全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取得更好效果。检察为民实事直接面向群众,必须务实功、求实效,抓在平常、做在日常,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建议是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方式,要着眼检察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纠正违法,推动社会治理、诉源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在做好个案监督工作的同时,更加重视梳理共性治理问题,高质量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助推系统治理。发出建议后,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大检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也是检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基本格局,要努力推动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已连续四次要求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也要求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征程上,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必须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实现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的现代化。

刑事检察重在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担负起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主要责任。进一步强化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着力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质量,加强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个案监督、类案监督。会同侦查机关不断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和精准度。在加大抗诉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方式,及时监督纠正不当裁判及审判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统筹加强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协同发挥作用。

民事检察重在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相较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和司法工作实际,民事诉讼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在重自强、提能力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适应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行政检察近年有开创性发展,但仍是“四大检察”中的弱项。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重大监督案件上下联动、一体履职。在切实履行好行政诉讼监督基本职能的同时,根据法定授权,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从建立督促起诉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等入手,依法督促其纠正,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检察为民的重要举措,重点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针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涉及的相关行政争议,会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依法规范推进。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持续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实现有效衔接、有效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自全面推开以来,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履职范围不断拓展,制度效能充分释放。2018年至2022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75.6万件,年均上升14.6%,得到各方面广泛认同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在精准规范,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同时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找准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对于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促进社会进步。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把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公益诉讼法,一并考虑)”列入第一类项目,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确定了基本路径。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高质量完成这一立法任务,促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检察侦查重在加大力度、务必搞准。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大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统筹加强专业队伍和办案机制建设,培养、充实侦查力量。自行补充侦查关键在“准”,对证据有疑问、有争议的案件,敢于自行补充侦查,既办好案件又提升能力。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最高检提出要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要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前提是依法、关键是公正。检察机关作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任何时候更要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任何时候更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所有监督办案都要遵循法律规定和法的精神,立足宪法法律赋权,以严格公正司法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树立正确政绩观,优化案件管理。案件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科学统计分析,把握动态趋势,总结经验规律,科学指导工作,有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优化案件管理,必须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整体系统予以评价。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在履职、评价、管理中,不能忘了司法为民这个“初心”、司法公正这个“关键”。处理好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关系,“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必须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

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首先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更要勇于自我监督,加强检察权的制约与监督。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部署“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机关深化落实,很重要的就是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围绕刑事案件不捕不诉、民事案件提起抗诉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加强程序性约束,健全内外部、上下级制约监督机制。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相统一,检察长切实负起管检察官办案的责任。

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中形成合力。配合与制约是一体的,既配合又制约就能形成合力。在我们国家,执法司法工作目标完全一致,都是维护公正、维护人民利益。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形成执法司法合力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依法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加强法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在党委政法委的指导、支持下,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数字检察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最高检专门制定数字检察建设规划纲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信息化是数字检察的“主干”。要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法律监督应用模型是数字检察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也是当前数字检察建设的一个重点方面。建立法律监督应用模型必须立足检察职能,重在发现问题线索,实现法律监督重大个案突破,进而唤醒和盘活检察数据、完善工作机制,进行类案监督,在此基础上,推动主管部门诉源治理、系统治理。数据化是数字检察的“根系”。推进数字检察,必须做实数据的汇聚、整合、管理、应用。要把检察数据用足用好,充分共享、深度挖掘检察业务数据资源,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发案趋势和办案规律。合理使用外部数据,按照“分头建设、分散储存、关联应用”的总体思路,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推动开放数据接口、实现共享共用。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数据安全。

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新时代新征程,实现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面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检察队伍建设重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之风,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实践品格。党的检察事业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开拓创建、跨越发展,也必将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走向未来。各级检察机关不仅要在检察履职中自觉做到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还要将其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使之成为检察人必备的精神状态、鲜明的履职特征。

抓实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思想上筑牢政治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全面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求真务实、担当实干需要实实在在的能力和智慧。必须持之以恒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领导班子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履行好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班子建设的协管责任,积极争取党委支持,靠前协管、主动协管。人才是兴业之本。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注重培育业务专家、能手,重视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大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着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精良的检察人才队伍。更加注重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全面从严治检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持续完善检察机关推进“三不腐”机制,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切实防止“灯下黑”。惩治查处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不能软,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织密织牢“制度笼子”,防止“牛栏关猫”,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坚持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做实警示教育,以警示促警醒,以教育葆本色。在严管的同时,落实从优待检各项举措,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

抓实基层基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重心在基层,为民服务重点在基层,而检察力量最薄弱环节也在基层,法律监督最突出短板也在基层,队伍出现的问题也往往发生在基层。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固本之策,把政策、力量更多向基层倾斜,更加务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基层工作整体提升。

抓实检察改革。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新篇章,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守正就是要守党的绝对领导之正、人民至上之正、司法公正之正;创新就是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深化检察改革,积极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使检察工作始终与时俱进、充满活力。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部署和《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深入实施《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聚焦“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一主题,既巩固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又深化完善需要继续推进或仍存在薄弱环节的工作,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自觉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