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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兰检说案】打击“期刊搬运工” 守护兰州名片《读者》著作权

时间:2025-07-25 10:26:53 来源:   点击数:

“一条河,一碗面,一本书,一座桥”作为兰州这座城市的代名词已深深植入金城人民的心中。《读者》起源于兰州,承载了无数人的阅读记忆和情感。翻开一本《读者》,仿佛在字里行间体会到这座城市的独特气息,但不乏有人想破坏这独特的气息。

初显端倪 9.9元包月有蹊跷

9.9元一个月,666个月,126元一年,299元终身免费。”这是某杂志网站的会员收费标准,看似便宜,殊不知,网站里的杂志未经杂志社许可收录,严重侵犯著作权。20244月,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现某APP及网站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刊登《读者》杂志,并在APP及网站上面通过用户充值会员的方式谋取利益、非法获利,期间发现该网站还刊登读者公司旗下《飞碟探索》《老年博览》等杂志。读者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引导侦查 综合认定侵权种类及获利金额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立案后,向城关区检察院通报案件,该院第三检察部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案检察官审查证据材料后认为,该案涉及侵权作品种类多、数量大、权利人分散、作案手段主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等特点,遂引导公安机关远程提取涉案网站后台数据,分类整理涉案电子期刊的出版发行单位与地区,通过抽样取证的方式确定电子期刊的版权归属及授权情况,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期刊数量、注册会员人数、充值金额进行统计,查清侵权行为的复制、发行、传播等全环节。

能动履职 全链条打击“期刊搬运工”

2025414日,公安机关以曹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向城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期刊搬运工”曹某某用自己所学的计算机技术,通过爬虫软件窃取其他杂志内容,在未取得相关期刊出版社授权的情况下,通过自己搭建的APP及网站登载了由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专有版权的“飞碟探索”等系列刊物、甘肃省内20余种期刊及3000余种全国其他各类期刊,并通过设置会员费的方式谋取利益。截止案发,网站共刊登各类期刊3050种,注册人数近10万人,曹某某非法获利19万余元。检察机关最终以曹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侵权复制品数量巨大,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制约社会创新力的发展。为查清期刊源头和传播链条,实现对该类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城关区检察院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作用,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办案平台,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引导侦查、案件双移、信息共享、疑难案件联系会等配套工作机制,凝聚保护合力。

以案释法 共筑知识产权防护网

近日,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曹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全省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的学员、读者公司代表及高校师生近200人到场旁听,庭审现场化为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保护警示教育课和刑事司法实务培训课。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曹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及证据无异议,并请求从宽处罚。庭审结束后,读者公司代表表示:被告人的侵权行为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困扰,多亏检察机关一直在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让我们更加有底气去创新。

近年来,城关区检察院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打击+治理+防护”为三大支点,既当严惩侵权的“铁面包公”,又做优化治理的“参谋助手”,更化为普法惠民的“宣传员”。不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提高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擦亮“城意满满”检察服务品牌。